税法案例分析

2024-05-18 18:06

1. 税法案例分析

1、(1600+420+1200-2000)*10%-25=97
工资、薪金所得,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年终加薪、劳动分红、津贴、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。
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。根据决定,2008年3月1日起,我国个税免征额将从现在的1600元/月上调至2000元/月。

4、免征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,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:   
(1)省级人民政府、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,以及外国组织、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、教育、技术、文化,卫生、体育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
5、50000*(1-20%)*20%=8000
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、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。

6、免征
(3)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
税法案例分析

2. 税务管理案例分析

1)呵呵,这个我不会
2)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: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,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,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,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。
    目前,汽车经销行业经销方式灵活多样,如有的汽车品牌由经销商购进后自己销售,有的品牌以收手续费提供代购服务等多种方式。
    另外,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、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》明确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:对代购货物行为,凡具备以下条件的,不征收增值税,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,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核算,均征收增值税:(一)受托方不垫付资金;(二)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,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;(三)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,并另外收取手续费。因此,若纳税人能按会计和税法规定要求正确进行会计核算,且纳税人符合代购的条件,则可以对经销商兼营业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,对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,对代购业务征收营业税,避免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全一并从高征收增值税,减少税收负担。
    所以,考虑到营业税(代理行业)税率为5%,明显低于增值税的17%,刘某可以从这方面入手。那么,只要把握销售汽车和代购汽车的利润平衡点就可以了。当销售汽车的利润大于代购时,就销售;当代购好于销售时候,就销售。
3)启示这个东西我不好写。按照我的想法,就是做到“不违法”,而不是“合法”。通俗一点,就是刀尖上跳舞,谨慎选择,多方博弈。税收筹划要有理有据,不得偷逃抗前篇。

3. 税法案例分析

本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=当期销项税额-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
20X17%(销项税额)
1.7(购进零件的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)
购进机器设备2台,价值分为1.5,,1.8万(在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)
.因仓库着火,,损失零部件5万元 (第2条中购进的零件,将损失的5万元那部分的进项税额转出)即(1.7*5/10)也可以是(5*17%)
希望能帮到你哈!

税法案例分析

4. 税法案例分析的介绍

本书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案例分析教材中的一本。税法学是一门以研究税收法律现象为主的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法学。研习税法学不仅要加深对税法理论问题的理解,还应注重税法实施中的现实问题的解决。教学的目的主要在于提高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。税法学应当培养学生分析复杂税法现象、解决法律纷争的能力。而编写本书是促使学生阅读税法案例分析的一种有效便捷的方法。

5.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

1、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算,分月或分季预缴的。可以按上一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1/12或1/4计算预缴。而非上一年度企业实现的利润,这两者是有区别的。除非企业实的利润等于应纳税所得额。但实际上,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。
2、假设你这里是应纳税所得额。则要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年度决算报表,并在4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。
3、在汇算清缴时,你应补税(400-200)*33%=66万元。
   新税法在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,所以如果是这以年的年度清算,都是这个税率。现在新税法的基本税率为25%,

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

6.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

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补缴(400-200)×25%=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。
说明原因:
主要说明的是利润难以预估,第四季度的经营风险较大,之前没有预计会实现这么多的利润,所以没有预缴。

7.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

1、你这个题目还少了营业成本吧,会计利润与600万差好多。
2、调整项目:
业务招待费+7.2  研发-15  租赁费+3  广告费+5  财务费用+20  赞助+3  直接捐款+5  行政罚款+5  税收滞纳金+3  坏账准备金+2  国库券利息收入-6  税后利息-4  投资收益+400*25%

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

8. 纳税基础案例题

1、D
进项=【120*7+120*7*110%+(120*7+120*7*110%)/(1-5%)】*17%= 3156631.58
2、C
销项=(110+1)*23.4/1.17*17%=3740000
3、B
应纳增值税额=销项税-进项税=3740000-3156631.58
4、A
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=23.4万元/1.17*17%=34000元